根据《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特制订2025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招生时间及招生安排
1.城区公办园招生时间为6月27日—7月1日

2.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同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一致。报名的家长关注所在乡镇公办幼儿园微信公众号,可本着就近入园原则,携带相关材料到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。
3.家长如遇特殊情况未及时为幼儿报名,可电话咨询相关幼儿园,有空余学位的,可进行补录。(见附件2)
二、招生对象
1.年龄
小班:年满3周岁〔2021年9月1日(含)—2022年8月31日(含)期间出生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小班幼儿。
托班:年满2周岁〔2022年9月1日(含)—2023年8月31日(含)期间出生〕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托班幼儿。
2.招生范围
城区公办园:县(机关)、实验、北京路、文化路、行知实验、滨河路、洪凝街道中心7处公办幼儿园,面向城区常住居民及经商、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统一进行招生。其中北京路、文化路、行知实验、滨河路、洪凝街道中心幼儿园5处居住小区配套幼儿园,优先满足所在居民小区适龄幼儿入园,有盈余学位再接收小区以外幼儿入园。
镇村公办园:面向该乡镇常住居民及外来经商、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进行招生。
三、招生计划

附件1
县(机关)幼儿园

实验幼儿园

北京路幼儿园

文化路幼儿园

行知实验幼儿园

滨河路幼儿园

洪凝街道中心幼儿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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